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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保障公平分配 让最困难群众率先居有其屋
来源: 时间:2012/04/27
     4月26日,本网从陕西省创建保障性住房示范项目暨加强分配管理现场会上获悉,随着保障性住房数量的逐步增多,全省将通过规范运作、加强监督,把保障性住房分配与管理问题放在当前安居工程的重要位置来落实,真正做到让最困难群众率先实现“居者有其屋”。

  今年来,陕西省一季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良好。据统计显示,1-3月份,全省累计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含棚户区改造)12.3万套,占目标任务的31.5%,与上年同期相比,提高了15个百分点;基本建成4.7万套,占目标任务的18.3%,达到时序进度要求。

  随着大量保障房陆续建成,实施好分配和后续管理将成为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的重中之重。为此,全省各地市在积极落实“三审、两公示”制度,在确保安居工程有序推进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了合理分配和后续管理相关措施。

  其中,蚌埠建立起了保障性住房分配准入、轮候和退出制度,邀请市公证机构全程公证,市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铜陵率先探索保障性住房并轨统筹、租补分离、租售并举,完善住房保障分配制度;宣城建立了“三级审核、三榜公示、三次入户”的工作机制。

  与此同时,各地还依托社区和街道,加大对保障对象资格审查力度,根据保障对象收入、财产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并积极整合资源,推进《陕西省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逐步落实住房保障与房屋产权户籍、住房公积金等信息比对,强化动态管理,确保分配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让最困难群众首先得到安置。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李明在现场会上说,目前,陕西省正按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新标准,全面加快安居工程建设。在住房分配和管理方面,将继续完善“三审、两公示”制度,严把准入审核关,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给最需要保障的家庭。